一、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校企合作、产教融合、开放办学各项方针政策。
二、负责拟定学院校企合作、产教融合、开放办学各项规章制度。
三、负责学院国内外合作交流项目开发、论证及项目的组织实施。
四、负责学院国内外合作交流项目资料管理及档案建设。
五、负责统筹规划和协调师生国际交流事宜。
六、负责师生因公出国(境)报备审批和证件管理。
七、负责师生因公出国(境)手续办理。
八、负责外籍专家选聘、国际会议的申报工作。
九、负责豫北高等职业教育集团秘书处日常工作。
十、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